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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&三十四章


第三十三章  无言的告别

1915年12月,袁世凯宣布称帝,改元洪宪,举国哗然。金绍白和同盟会北方支部的同志们迅即响应南方的护国战争,他负责策动京畿新军起义。

起义之前,他决定去看一眼沈碧桃。

沈碧桃的院门虚掩着。他推门进去的时候,藕节正蹲在院子里拿小棍戳蚂蚁。藕节抬起头,眼睛一亮,扑过来抱住他的腿。“爹爹!爹爹好久没回来了!”

金绍白把她抱起,藕节在他怀里扭来扭去,叽叽喳喳地说:“爹爹,藕节会数数了!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!爹爹你听,爹爹你听!”

藕节数完一遍,金紹白摸摸她的头。“藕节真聪明。”

藕节撅着嘴。“爹爹你都不笑!你都不说藕节好厉害!”

金绍白笑了。蹲下来,把藕节放下来,摸着她的小脸。

“藕节,爹爹要出门一段时间。出去办事,去很远的地方,办完了就回来接你和娘。你替爹爹照顾娘,好不好?”

藕节眨了眨眼睛。“爹爹你上次说‘很快’。”

“这次是真的很快。”

藕节伸出小拇指。“那你拉钩。”

金绍白和她拉了钩。藕节满意了,又蹲下去戳蚂蚁。

沈碧桃站在门廊下,一只手搭在门框上,站了很久了。

金绍白走过去。

“碧桃。”

沈碧桃看着他,没有问“你要去哪里”,没有问“你要去多久”,没有问“你上次说的很快到底是什么时候”。她只是看着他的眼睛——那一头半白的头发,那一双疲惫的眼睛。

“你上次答应藕节不当骗子的。”沈碧桃的声音平静得不像是在控诉。

“我不是骗她。”

“你每次都是这样说。”

金绍白无言以对。

沈碧桃低下头,手指在门框的木头上无意识地划着。

“表兄,你在外面的事情我都知道。那个唱戏的——”

“碧桃,我和她什么都没有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沈碧桃抬起头,眼眶红了,但硬是没有让泪掉下来,“我要说的不是这个。我是说,你在外面又办报又搞革命又保护她,你那么忙,忙得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。但你每次回来,藕节都开心得不行。三天前她就让我给她换那件带小花的新衣裳,说爹爹回来要穿新的给爹爹看。你今天回来了,衣裳穿旧了,她也一样高兴地扑上去。”

金绍白的鼻子一阵酸涩。那个在青楼后院的柴房里长大的孩子,那个学会了十三岁就不哭的泥鳅,此刻在这个女人面前,眼眶热得几乎控制不住。

“碧桃——”

“不用说了。”沈碧桃伸出手,轻轻捂住他的嘴,“你去吧。去做你该做的事。”

她说完放下手,进灶房去生火烧水。灶膛的火映着她的侧脸,红彤彤的,和当初他第一次在佛堂里见到她时一样年轻。不过二十一岁的年纪,却已经独自带着藕节在这里等了他一年又一年,杳无音信地等,来去无踪地等,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、甚至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回来——就这样等着。

金绍白站在灶房门口,看着她往灶膛里添柴火,看着她锅里的水开了,看着她从灶台上端起一碗温着的红枣汤递给自己。

“喝了再走。”

他没有喝,放下碗,一把将她拥进怀里。

灶膛里的火噼啪地响着。

藕节从院子里跑进来,看到爹爹抱着娘,拍着手笑。“爹爹抱娘了!爹爹抱娘了!”

沈碧桃挣了一下,没挣脱,索性靠在他胸口,把脸埋进他的衣领里。她的声音从衣领里闷闷地传出来,轻得像风中的呢喃。

“大事要紧,你要做的事要紧。我和藕节是你收尾了才想得起的两盏灯,可有可无的……但你不能死。藕节不能没有爹。”

金绍白轻轻搂住她,把她额前的碎发拢到耳后。

“碧桃,等我回来,我们就成亲。”

沈碧桃抬起头,愣愣地看着他——成亲,他说成亲。这个字眼,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。她等了一辈子似的等着这几个字,等得花都开了谢了。

“好。我等你。”

金绍白松开她,低头在藕节脸上亲了一口。

“藕节,爹爹走了。”

藕节仰头看着他。“爹爹你拉过钩了。骗人是小狗。”

金绍白笑了一下。

金绍白跨出院门的那一刻,天边的晚霞正烧得浓烈,橘红色的余晖铺满了半个天空,有几只倦鸟归巢的麻雀落在院墙上,唧唧喳喳叫着,然后扑棱翅膀飞远了。

他深吸一口气,大步流星地走向王府的方向。今晚他还要去见一个人——这一次,是真的告别。

竹苑里,金绍白从衣柜深处翻出那把跟了他十余年的小刀,刀刃上的那块锈迹怎么擦也擦不掉——当年在去热河的路上扎伤了那个溃兵的手腕,留下的血锈。

他把刀揣进怀里,走出竹苑,走向佛堂。佛堂里的灯还亮着。静澜跪在蒲团上,手捻佛珠,听出了脚步声,没有回头。

“来了?”

“来了。”金绍白跪下来,跪在她身后的蒲团上。

静澜念完一段经,放下佛珠,转过身看着他。烛光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,她的面容苍老了许多,但那双眼依然是当年在什刹海马车里接他回王府时的那双眼——宽广似海,沉默如渊。

“六儿。”

“额娘。”

静澜没有说什么“小心”、“注意安全”之类的话。她伸出手,从观音像前拿了一只小小的锦袋,系着红绳,装着一枚小小的铜钱。

“这是潭柘寺许的愿。管平安的。你阿玛在外行军打仗时戴过,他没舍得用,一直搁在佛堂里。”

金紹白接过锦袋,握在手里。紫铜的触感粗粝而温热,带着静澜掌心的温度。他没有打开看,直接扎进贴身的衣襟里。

“额娘,等我回来。”

静澜没有回答。她转回身,重新捻起佛珠,嘴唇翕动,开始念经。金紹白听着那些他一个字也听不懂的梵文咒语,一个个字像雨打在荷叶上,滑进他的心里。他跪了很久,久到双腿麻木。然后站起来,朝静澜的背影鞠了一躬。

静澜始终没有回头。

第三十四章  南下

1916年1月,金绍白以参加“全国武术大会”的名义离开北京,前往云南。

他的行囊很简单——几件换洗衣裳,一本《论语》,一把琵琶,母亲留下的一只翡翠镯子,静澜给的一枚铜钱,还有藕节画的那张蜡笔画——两个大人一个小人,歪歪扭扭,爹爹、娘、藕节。

临行前一天,他给刘喜奎写了一封信。信寄到庆乐园,辗转传到她手上,已经是十天以后的事情。金绍白不在北京的那段时间,曹锟、张勋等人还在轮番纠缠,庆乐园的合同到期后,刘喜奎本已辞了台,各戏园闻风而动求她驻场,她一度避回天津。而她的命运后来在京城的传说里渐渐模糊成一片淡黄的底色,点缀着那些军阀们的豪夺和名士们的风流轶闻——有人在天津法租界的洋楼前见过她,说是嫁给陆军部的小参谋崔承炽了,是假的;也有人说她终身未嫁,在农村守寡,连周总理都亲自邀请她出山,是真的还是假的,民间众说纷纭。

金绍白在云南收到李燮和转来的—封短笺,只写了四个字。

“平安归来。”

在右下角的大片空白里,有一个淡淡的胭脂印,是女人的唇痕——她蘸了唇上的胭脂按上去的,代替签名。字迹是别人的,想必是她口述、别人代笔。但那枚胭脂印,是按在信纸上、用力压下去、又用指腹轻轻晕开了边缘的。

金绍白把那枚胭脂印对着灯足足看了半晌。胭脂是苏州产的,和母亲教他认字时在红纸上写的那个“人”字用的是同一种胭脂。

他小心地将短笺折好,贴身放在那枚铜钱与藕节的蜡笔画之间。三层薄纸紧挨着他的心跳——一个女人的铜钱,一个女人的胭脂,一个女人的蜡笔画——隔着衣裳料子,牢牢地贴着胸口。

护国战争的烽火在南方蔓延,金绍白日夜奔波于联络策应之中。

他不会知道,也不能知道——他走后第三年,崔承炽暴病而亡。刘喜奎退出梨园,从此洗尽铅华。他写给她的那封信,她一直留着,藏在化妆匣子的最深处,和初登台时师父送的那只银簪放在一起。

他也不会知道,沈碧桃等他的那些年,把他留下的每一件东西都仔仔细细地收好——藕节的画、藕节的鞋、藕节的第一个布老虎——唯独没有收过关于他的任何东西。他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张照片,没有给过她一封信,没有给过她一句定下来的承诺。

“等我回来,我们就成亲。”——那是他唯一给过她的一句话。

他说了,但没有做到。

窗外的京城,大雪纷飞。

(第六卷·完)

第六卷后记

大厦将倾,一木难支。

这一卷里,金绍白见证了清朝的覆灭、民国的成立、袁世凯的崛起,也在这乱世中遇见了另一位在泥沼中挣扎的女人——刘喜奎。

他对刘喜奎的感情,不是对沈碧桃的那种爱情的延伸,而是一种更深层的、更原始的东西——那是他在刘喜奎身上看到了母亲柳如烟的影子,是一个从小没能保护母亲的孩子,长大后在另一个弱女子身上完成了某种情感的代偿。他保护刘喜奎,像在填补那个十一岁的泥鳅永远无法填补的窟窿。

他不是圣人,他从来不是。他是一个被仇恨喂养大的孩子,一个在爱与恨之间反复撕扯的普通人。他爱沈碧桃,但不能给她安稳;他怜刘喜奎,但不能给她保护;他欠静澜的恩情,永远也还不完;他对母亲柳如烟的思念,永远也填不满。

他二十六岁了,满鬓霜白,浑身是债,身上系着三个女人的牵挂,口袋里装着三个女人的寄托——静澜的铜钱、刘喜奎的胭脂、沈碧桃的蜡笔画。

他扛着这些东西,走进了护国战争的硝烟中。

他不知道,他还能不能活着回来。

他说“很快”的时候,连自己都不信。

(待续·第七卷《荒原落日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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