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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79章 《反平克顿法案》


第979章  《反平克顿法案》

    平克顿公司在合并了原本其他分公司的安保团队之后,在成员和业务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。

    其合并的部分主要包括原瑰丽珠宝的安保部,还有拉瓜迪亚机场的保安团队以及加州矿业公司的武装保卫力量。

    这些人员被合并后,经过平克顿公司的整顿和培训,将更加专业的执行安保任务。

    经过差不多一年时间的整合,整个阿美莉卡国内,罗伯特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的安保力量焕然一新。

    可以说,现在阿美莉卡国内的平克顿公司,才有了一点焕发第二春的迹象。

    虽然它现在依旧比不上1880—1890最辉煌的时代,但这也是最近100多年中,唯一一次可以明显看到的业务增长时期。

    孙志伟倒是不在意老平克顿时代的辉煌,只是对平克顿在阿美莉卡国内的发展障碍清楚的很。

    当年的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为什么会骤然衰落下去,并不是什么罢工惨案。

    当年卡耐基,洛克菲勒等垄断公司干过比那过分的多的事情,不也没有见他们衰落么。

    别说什么后来的《反垄断法》和《谢尔曼法》,拆分垄断公司这种把戏只能糊弄糊弄普通人而已。

    有一个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,在《谢尔曼反托拉斯法》颁布之前,全美一共只有23家托拉斯组织。

    可《谢尔曼法》颁布后,不过十年的时间,全美就多出来295家工业托拉斯。

    这些工业托拉斯,明面上不再是私人持有股份的垄断公司。

    所有的资本家为了逃避法律追究,都聪明的改头换面,开始使用持股公司的形式来组织托拉斯。

    所以,真正让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衰落下去的,其实是一部法律的诞生—

    《反平克顿法案》。

    听听这部法案的名字,直接用平克顿命名,这种针对的意味已经赤裸裸的摆在明面上了。

    《反平克顿法案》是阿美莉卡建国历史上,唯一一部针对特定私人执法机构而制定的法律。

    表面上是阿伦·平克顿被指为情报骗子,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遭到牵连。

    其实质是,当年的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已经发展到了,令所有资本家都胆寒的地步。

    当年的平克顿公司,除了拥有2000名核心侦探外,还有3万名预备役武装探员,其总人数比当时的联邦军队还多。

    为了遏制平克顿公司的力量,所有反对平克顿公司的人都联合起来,让当时的阿美莉卡国会,专门制定了一部律法来限制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。

    《反平克顿法案》明确规定,联邦政府及哥伦比亚特区政府,不得雇用由平克顿侦探事务所或类似组织所雇佣的个人。

    这部法案实际上切断了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所作为联邦政府执法「外包」机构的业务来源。

    此后,随著警察组织的现代化日渐完备,以及联邦调查局(FBI)的成立,《平克顿国家侦探社》最核心的犯罪搜查业务,也逐渐无利可图。

    然后,平克顿公司连最核心的犯罪资料库《「Rogues「Gallery」(欺诈者画廊)》也被FBI拿走了。

    20世纪60年代,随著平克顿公司业务的进一步萎缩,它连公司名字上的侦探」两个字都去掉了。

    到孙志伟接手前,平克顿公司已经沦落到,跟芝加哥当地黑帮抢饭吃的准社团组织。

    可以说,孙志伟接收平克顿公司后,除了几个失去股份的二代侦探,以及被他处理掉的平克顿情报科,其他老员工其实是欢迎孙志伟的。

    但是,平克顿公司的上限已经被那部《反平克顿法案》给卡死了。

    《反平克顿法案》这部颁布于百年前的法案,虽然早就被人遗忘在尘封的故纸堆里,但它其实并没有被明确废止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一旦有人翻出这份法案,平克顿公司就有可能再度遭到这部法案的打击。

    这就是悬在平克顿公司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虽然看著锈迹斑斑,但对平克顿公司来说,依旧杀伤力惊人。

    孙志伟也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,他还指望著将来,让平克顿公司混进阿美莉卡军事承包商的行列中去呢。

    所以,应对的方法他也已经想到了。

    阿美莉卡建国已经有200多年,这么多年中,它制定过的法律成千上万,有很多以前法律经过多年已经不适用于当下,就必须要明确的给予废止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其实有一个正式的规范流程,叫做:法律废止程序。

    阿美莉卡的法律废止途径一共有3条:

    第一条途径是:立法程序废止,它又分为两种类型。

    一种是:法律到期失效。某些法律在制定时设定了有效期,到期后自动失效。

    另一种是:国会主动废止。国会可以通过立法程序(如提出法案、经两院通过、总统签署)废止现有法律。

    第二条途径是:司法程序废止。

    也就是法院裁定违宪:联邦法院(如最高法院)可以审查法律的合宪性,若认定法律违反宪法,则可宣布其无效。

    第三条途径是:行政程序废止。

    总统或行政部门,在特定情况下,可通过行政命令暂停或废止某些法规(非法律),但涉及法律层面的废止仍需国会参与。

    显然,《反平克顿法案》就是一项法规,他限制了某些地区某些政府部门雇佣平克顿公司的员工。

    但很明显,这不是一项具备普遍意义的法律,而且针对性特别明显。

    而且,这项法规之所以能通过,那过程根本就经不起查。

    孙志伟也不担心时间太久查不出来,当年法案通过时签字的那些人的名字,可还都在法案的原件上呢。

    而这些原件依旧完好的保存在华盛顿的《国家档案馆》中。

    所以,孙志伟现在可以三种方法解决这把利剑。

    一是走正规程序,让国会通过投票来废止《反平克顿法案》。

    这个方法看似正规却是最难的,在这个过程里面,他需要找的关系可不止一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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