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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丰泽园


应付了易中海两句,李红兵就跟着李红梅一起回到了前院。

    晚上看了个热闹,但也挺无聊的。

    在这个娱乐方式并不丰富,更没什么夜生活的年代,勉强算是一种解闷吧!

    夜深时分。

    李红兵躺在自己的床上,却没有马上睡着。

    今天一天的时间,发生了太多的事情。

    李红兵也没想到自己会穿越到这个年代,并且和四合院的这些人产生交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李红兵不由梳理了下当前的情况。

    眼下是1952年,并不是剧情开始的65年,何大清去年刚跑路,许富贵还没搬走,是院里的二大爷,三大爷阎埠贵还没有上位,这个位置目前是刘海中占着……

    大部分人物都已经登场,但有些事情还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例如。

    秦淮茹还没嫁进四合院,未来的盗圣棒梗还没出世,贾东旭也还没噶,于莉和娄晓娥也都没出场。

    至于原剧里面并没有出现李红梅姐弟俩的身影,李红兵心里有两个比较合理的猜测。

    一个是他们属于路人角色,别说主角,连配角都不是,自然不会耗费什么镜头去表现他们。

    另一个解释。

    就是如果没有李红兵的到来,可能原来的李红兵已经在这次的大病中离开,而李红梅也嫁人离开了这个伤心地,所以剧情开始的时候,他们已经不在这个四合院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都不重要。

    随着李红兵的到来,有些事情都不一定能够按照原来的轨迹发展。

    就好比这次,贾张氏直接被送去进修,再回来的时候,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。

    想着这些,李红兵慢慢进入了梦乡。

    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。

    一觉睡到大天亮,李红兵感觉自己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上一个层次,完全没有昨天那种病恹恹的感觉。

    【宿主:李红兵】

    【年龄:16】

    【力量:52,敏捷:58,体质:57,智力:86(成年人标准值为60)】

    技能:

    【跑步:lv0(7/100)】

    【厨艺:lv1(0/500)】

    【驾驶:lv1(411/500)】

    【游泳:lv2(967/2000)】

    【八段锦:lv2(1837/2000)】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打开系统面板看了下,发现自己的身体属性果然提升了一小截。

    尽管除了智力以外,各方面的表现并不突出,但已经恢复到了正常的范畴。

    舒服!

    果然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。

    要是昨天揍贾张氏,是现在这样的状态,李红兵保准她会更惨。

    “红兵起来了,我还想着让你多睡会儿呢!先刷牙洗脸,马上就可以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李红兵起来的时候,李红梅已经如往常一般,把他们两个的早饭给做好了。

    “姐,我待会儿吃完饭,准备去丰泽园上工了。”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,李红兵直接提出了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身体既然已经恢复,李红兵不想留在家里发呆,而是准备去丰泽园那边看看。

    对丰泽园,除了前世在网上看过几篇相关的报道,也就脑海中接受的部分记忆,了解相对有限。

    既然决定把那里当成接下来刷经验的地方,李红兵自然要尽快熟悉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

    一听到李红兵的这个打算,李红梅想都不想就拒绝,“你现在身体都还没好,那么着急去工作干什么?

    后厨的工作又不轻松,你让我怎么放心?

    昨天我已经托人去丰泽园帮你请了假,这几天你就安心留在家里休息。

    咱们家现在又不需要靠你养家,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,是早点把身体给养好。”

    被李红梅拒绝,显然在李红兵的意料之中。

    不过他也不着急,咬了口馒头,略显夸张的说道:“姐,你看我现在身体已经好了,而且特别棒,能扛两袋大米呢!”

    李红梅闻言,有些无奈。

    见李红兵坚持,再加上他的气色确实比昨天好了很多,拗不过他的李红梅,最终还是同意了。

    吃过了饭。

    等李红梅洗好碗筷,李红兵便同她一起出门。

    “欸,红兵,你这是去哪?”

    刚一出门,就碰上了住对门的阎埠贵。

    “阎大爷,去丰泽园上工。”

    李红兵回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你身子骨好利索了?”

    一听李红兵这么快就要回丰泽园工作,阎埠贵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之前还昏迷不醒,昨天刚醒过来,居然好的这么快。

    “好的差不多了,谢阎大爷关心。”

    结束了和阎埠贵的寒暄,李红兵跟着李红梅出了四合院,很快就分开了。

    两人并不同路。

    李红梅所在的食品厂,就在这一带附近,并不是很远。

    而现在的丰泽园,则是未来的总店,在珠市口西大街那边,邻近前门大街,距离南锣鼓巷足足有五六公里。

    不过丰泽园有专门的学徒宿舍,李红兵为了方便,有时候会住在那边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市区早就有了有轨电车,公交车覆盖了一些主要路线,所以并不用全程走路。

    不多时。

    李红兵先是步行到了北新桥,然后搭乘2路电车到了前门,再往附近的珠市口走去。

    当李红兵抵达此行目的地,不由驻足。

    青砖灰瓦间,院落藏于喧嚣街巷一隅,门面并不张扬,仅悬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,朴拙遒劲的“丰泽园饭庄”五个大字,映入眼帘。

    这就是1952年的丰泽园,一座四进的四合院。

    早在多年前,四九城就已经流传着“抓药同仁堂,酱菜六必居,穿鞋内联升,吃菜丰泽园”的民谣。

    时至今日,丰泽园也有二十多个年头了。

    “红兵,听说你不是生病了吗?这么快就好了?”

    刚进入丰泽园,就有人主动跟自己打招呼,李红兵回忆了下,然后跟对方说道:“刘哥,没什么事了,我今天就赶紧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对方的名字叫刘强,是丰泽园的跑堂伙计,也就是服务员。

    刘强闻言,不由笑道:“嘿,你这一回来,小吴估计高兴坏了,这两天他蹭勺都快蹭哭了,挨了师傅们好几顿熊,都跟我抱怨了不止一次。”

    一时间,李红兵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。

    这个蹭勺,本是他的工作,因为这两天他没来,自然找了别的人临时顶上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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