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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0章 民心可用


三月末的北境,寒意尚未完全褪尽,清晨的霜气还会在三河城的古老石墙上凝结出一层薄薄白霜。

    天刚蒙蒙亮时,裹着羊袄的士兵就打开西城门,并登上城墙开始了一天的戍守工作,他们哈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会凝成短暂的雾团。

    城墙上的积雪虽已融化大半,却仍有少量残雪蜷缩在城垛的阴影里,士兵们踩上去就会发出细碎的“咯吱”声响。

    静河的宽阔河面上飘荡着一层薄薄雾气,站在城墙上,偶尔能看到早起的渔夫划着小木船飘过。

    自打白河郡的盐矿被林恩发掘出来后,三河城的对外贸易商品上就多了一项,那就是用盐腌渍的河鱼。

    这种贸易品兼具肉与盐两种属性,在物产相对匮乏的草地领与谷地领都很受欢迎。

    随着咸鱼产业的迅猛发展,大批周边城市的渔民开始拖家带口向三河城汇聚,这直接就让三河城多了数以千计的常住人口。

    其中有不少渔民来自谷地领的梭鲈城,那是一座以捕鱼业而闻名的城市,一些年轻力壮的渔民还被招募进了三河城的贸易船队。

    随着太阳逐渐升高,有耳朵尖的士兵听到了西边传来的声响,他不禁疑惑道:“咦,是马蹄声?你们听到了没有?”

    身旁的同伴用手肘顶了顶这士兵的肩膀,坏笑道:“你小子昨天上哪鬼混去了?没收到消息吗?国王陛下的骑兵军团就定在今天出征,他们的驻地就在西郊县。”

    老二休戈所率领的骑兵军团本驻扎在金鹿湖南岸,收到林恩的命令后将驻地迁到了三河城西边的西郊县,今日更是奉命向东开拔。

    耳朵尖尖的士兵闻言顿时了然,回道:“这么说,北境的两位国王终于要正式开战了?”

    却没想他的同伴竟然瞬间就往旁边挪了半步,脸上还摆出副嫌弃的表情,仿佛要与他恩断义绝。

    士兵很是愕然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我得离你远点,我怕你的脏血会溅到我身上。”

    说着,同伴竟又挪了半步,同时一脸鄙夷道,“我看你是真不想活了,北境现在哪来的两个国王?就像天上不会同时存在两个太阳,林恩陛下就是北境唯一的国王!你明明也是陛下的领民,却说奥托也是国王,依我看啊,你兴许哪天晚上就被人打死在暗巷里了。”

    三河城属于白河郡,而林恩又是从白河郡发家,四舍五入一下,三河城的市民都能算是林恩的同乡。

    如今家乡有人当了北境国王,乡亲们自然也是与有荣焉,因此林恩在三河城与白河郡都享有崇高的声望。

    再加上林恩还给三河城带来了大量的财富,这就更加深了市民对他的敬仰。

    “口误,口误而已。”尖耳朵士兵迅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,连声道歉,同时拍着胸脯发誓:“我对陛下的忠诚就如同这静河河水,永远流淌!”

    同伴这才站回原位,试探性问道:“那你认为陛下这次是否能够继续赢得胜利?”

    尖耳朵士兵义正言辞道:“这还用问?陛下肯定能赢啊,过去这些年陛下有输过哪怕一场战争吗?”

    “哼哼,这还差不多。”同伴轻哼两声,一脸神气道,“陛下可是代表着正统与正义,而正义必将获胜,奥托这种残暴无耻的僭越者根本就配不上北境王冠!”

    林恩在大力提升军事硬实力的同时,也没忘记搞搞统战工作、战前宣传等软实力。

    上到宫廷,下到田野,沼地领的人们最近都有在关注这场决定北境归属的战争,且他们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义的一方。

    毕竟林恩的口号喊得很响亮,“要让北境成为北境人的北境”,这条口号可太契合北境人的心思了。

    在人们的朴素认知里,北境本就属于北境人,正义也必然会战胜邪恶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现在的北境人往上追溯两百年,那也是南境人,真正的北境人却是那些蓝头发蓝眼睛的荒民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都无所谓,荒民们在白河郡已经获得了身份认证,可以参与耕种也可以自由婚嫁。

    甚至有少数西郊县的荒民已经当起了商人,他们靠着一口蹩脚但能听懂的通用语,从三河城里购买一些廉价的小商品,再带回西郊县贩卖给同族人。

    在林恩的领地上,过去的北境人与现在的北境人正在悄然融合。

    “我表哥你知道吧?他在船上当船员,过去两个月都被关在北边的造船厂里训练,到前天才被允许回家,他还透露给我一条消息,说是三河城的商船上都装上了火炮,就是国王用来攻打金鹿堡的那种炮。”

    “这火炮竟然能装在船上吗?”

    “那当然了,按我表哥说的,大型火炮发射出来的铁弹可是能直接将船给击沉!”

    “真的假的?那奥托不是已经输定了吗?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都说了,正义必胜!就琥珀港的那些老旧木船,能抵挡住国王的大炮吗?很难的啦!”

    “真羡慕你表哥啊,我也想登上战船参加这场伟大的战争!”

    “谁不想呢?只是陛下命令我们保护城市,南边的镜铁领可是有奥托的两万军队,失去了我们的保护,市民们可是会吓得睡不着觉!”

    “嗯,确实没办法,不过这样看的话,我们应该也算是参加了这场战争吧?”

    就在两名士兵高谈阔论、纸上谈兵之际,他们身后却突然传来幽幽嗓音:“大清早的就开始闲聊?你们很闲吗?”

    听到熟悉的声音,两名士兵顿时汗毛竖立,转头一看,正对上民兵团团长昆诺那能杀死人的锋锐目光。

    “你们知不知道,三河城现在可是正处于战争状态!就你们这散漫、偷懒的态度,敌人都冲进城门了你们怕是都还没反应过来!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,团长,我们以后绝不会再犯了!”

    “罚你们今天不准吃中餐,还有,现在立刻围着城墙跑两圈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亲眼目送两名士兵小跑着离去后,昆诺走到城墙边,双手撑在城垛上。

    城墙下方,大批骑兵正好穿过清晨的薄雾。

    他们昂首挺胸、气势雄壮,待靠近城墙后就掉头北上,并沿着城外的大道继续前进。

    按照预定计划,这批骑兵将从三河城外绕行而过,并前往城市东北方向的渡口。

    那里已经搭建好横跨白河的浮桥,渡桥之后,骑兵们就将奔赴王冠领地的战场。

    昆诺仔细打量着容光焕发的骑兵们,竟不由轻轻叹息。

    身为一名堂堂北境男儿,他又何尝不想亲自参与这场前所未有的宏伟战争呢?

    只是三河城的民兵团并未接到上前线的指令,他们的任务依然是守护城市与周边地区。

    以林恩目前所掌握的人口规模,如果按照古典农业时代一百抽五的招兵极限来估算,他应当能动用七万人以上的军队。

    但林恩始终维持着克制。

    他非但没有大肆招兵,甚至都不愿动用各地自治市的民兵武装。

    林恩始终认为,农业时代的战争,应当尽可能降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。

    不然他费那么大劲去发展军事科技干嘛呢?他就是要获得军事科技的领先,然后用更少的军队去战胜规模更庞大的敌军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何林恩坚持要赢得静河航道的控制权,用船只来运输粮草辎重,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,并保护领地的农业生产。

    在古典时代,人力就是决定农业产量的关键因素,土地再肥沃,没有人来精耕细作也是白搭。

    同理,城市的运转也离不开人的巧手与智慧。

    前线军队穿的衣服、用的武器、吃的干粮,这些都需要城市的手工业者提供支持。

    昆诺麾下的民兵之所以要留守城市,就是为了维持城市的正常运转,并为前线军队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资。

    他很清楚,一旦国王的水军能够击败奥托的水军,那南边镜铁领的敌军压根就摸不到三河城,城内的民兵也称不上参与了战争。

    静河在四月可是春汛期,河流水位暴涨,没有一支靠谱的船队根本就没法让部队完成渡河。

    “真令人羡慕啊。”

    可即便心里能想明白,昆诺却依然会羡慕骑兵军团里的那些眼熟面孔。

    骑兵军团是林恩在统一白河郡之后组建的,最初的班底就是白河郡的少量贵族骑兵,再加上三河城的教会武装。

    其中有不少都是和昆诺喝过酒的老熟人。

    如今,这些过去地位远低于他的熟人都在骑兵团干到了高位,有荣誉骑士头衔的中队长都出了好几个,这叫他如何能不羡慕呢?

    但留守后方也是战争的一环,昆诺必须也只能接受这一命令。

    白河郡最北边的白熊县,一名十来岁的荒民男孩扛着锄头,赤着脚走进条田中。

    他那有着金色头发的父亲正在条田里耕地。

    “爸爸,我听村里的老人说,国王又要发动战争了。”男孩跟在父亲身后,弯下腰,熟练地用锄头敲碎重犁翻出来的大块粘稠黑土。

    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耕时节,白熊县的广袤田野上随处可见一同操劳的父子组合。

    通常都是父亲操控挽马驾驶着重犁劈开沉睡了一个冬天的土地,儿子则尾随在后头敲碎大块泥土。

    而在六号庄园的荒民村,则又是另一番景象,父亲与儿子的发色普遍迥异。

    这座庄园曾由林恩亲自下令建造,专门用于安置那些男性逃奴与荒民寡妇结合产生的新家庭。

    老马茨科转头看了眼对农活愈发熟练的长子,脸上浮现出一抹柔和笑意:“或许是吧?不过这和我们没多大关系,我们的国王总会赢得战争,我们这些农夫则只需要安心耕种就足够了。”

    老马茨科今年其实才三十岁出头,之所以晋升为了‘老’字辈,自然是因为他将自己的荒民儿子也取名为马茨科。

    按照大陆这边的传统,有了小马茨科,自然就要有老马茨科,就像是白熊县曾经的管事老艾伯特一样。

    对于如今的生活,老马非常满意。

    他本是三河城的黑户逃奴,后来被林恩用政策吸引回了家乡,还有幸分配到了一名娇俏可人的荒民老婆和一个便宜荒民儿子。

    经过几年的辛勤耕耘,老马的家庭又多了两名新成员,他的妻子为他诞下了一对健康的龙凤胎。

    老马家的耕地也是年年丰收,他卖出多余的粮食,为家里添了挽马与重犁,还有不少鹅羊。

    这日子眼瞅着是蒸蒸日上。

    劳作了大半个小时后,小马茨科抬手用袖子抹了把额头上的汗,停下脚步问道:“爸爸,再过几年,我也想加入陛下的军队,您会允许吗?”

    老马闻言先是一愣,而后眯着眼回道:“加入军队?你这年龄还差得远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今年十一岁,再过三年就能参军啦!低地部的骄傲,索瓦德大人就是十四岁为国王效力!”说话的同时,小马奋力向上仰头,仿佛这样就能让自己快快长高,并符合军队的招募标准。

    低地部的小索瓦德在荒民里可是个十足的传奇人物,他屡立战功,深得林恩信赖,还升任荒民军团的副军团长,风头早已盖过了其父亲老索瓦德。

    “索瓦德是族长的儿子,你却只是个农夫的儿子,你们可不一样。”老马当然不希望这个便宜长子跑去参军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血缘关系,但他很喜爱这个荒民儿子。

    且他去年才刚从县里拿到了二十亩荒地的开垦权,在次子还未长大的这段时间里,家里还缺不了长子这个劳动力。

    战争从来都是要死人的。

    国王陛下没打过败仗这不假,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伤亡。

    白熊县最早参军的那几百人,如今有十之六七都死在了战场上,幸运点的还能留个全尸回乡安葬,不幸的就只能留个衣冠冢了。

    虽然国王很舍得给阵亡士兵的家属发放抚恤,可人死了真就不能再生。

    老马茨科曾经的妹夫也参了军,结果么,现在他又有了个新妹夫。

    对于父亲的质疑,小马茨科很不服气,他挽起胳膊,向父亲展示他那微微隆起的肱二头肌:

    “他是蓝头发,我也是蓝头发,他很强壮,十岁就能在森林里狩猎,可我也不弱,我十岁就能帮爸爸耕地了!村里同龄的男孩就没有比我力气更大的!我为什么不能参军?

    村里的人都说,国王将来要击败北境所有的贵族,甚至还要渡过大海去征服南境,我也想跟着国王去看看南境的风景,这白熊县太小啦,我已经看腻了!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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