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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2章 庭审


时间一晃过去一周,工坊的大致雏形这会儿已经有了模样,

    围墙范围内该“平掉”的窝棚都被拆了,该被搭起来的大小木屋们也至少有了框架。

    其实如果不把那些看起来像别墅的多层重型木屋包含在内的话,这年头美利加的普通木屋,工期都主要消耗在“打地基”上边,

    在人力和材料管够的前提下,只要把基础弄牢、柱子固定,剩下的墙面和地板就都“奢简由人”,快的只需要再花一两天便能完工,不过想要住得舒服的话,后续却可能一年到头都需要修修改改忙个不停——这通常会是小镇镇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工坊这边算是商住两用,几个“车间”走的是极简风格,直接用砖石砌在整平的地基上弄出地板,然后四面墙一个顶中间间隔着有柱子,

    住人的木屋就稍微讲究一些了,光是地板这一项,就需要和大本营里的木屋们一样,先在地基上边架空出一截高度,然后再在框架上依次钉好木地板,既防浸水、也隔绝虫害和地气潮湿啥的——最后两句其实是韦恩自己的猜测,因为美利加这年头稍微好点的木屋,大多都这么搞。

    磨坊的改造反而最慢,它本身是个砖石结构的“圆筒”,要在墙上开出安全的口子来就需要技术,

    风车的传动部分改装就更麻烦,原本的大磨盘要变成“绞肉机”和“搅拌器”,不少部件都得在工厂里加工,尺寸稍有偏差,就得拉回去再改。

    反正第一次试运行的时候,磨坊里的新设备震得跟台二手洗衣机似的,还伴随着阵阵“指甲刮黑板”的声音,

    韦恩觉得低阶一点的鬼屋,估计都没这玩意当时那么渗人……

    好在布鲁克工厂的技术人员们经验丰富,有些小细节现场能弄的,拿着锤子或者锉刀之类的工具直接就上了,装配不太严密的地方,风箱碳火烧红了之后便试着“大力出奇迹”,实在不行才拉回去返厂,

    所以算算日子,工期还真是和玛丽小姐的哥哥之前预测的差不多,大概得开工半个月左右才能正式开始试生产,也就是还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。

    威利这边起诉黑帮成员的流程,走得反而还顺利一些,

    有检察官正式提出指控,有现成的证人和证据,犯人居然还留在本地没有潜逃,于是刚过了一周的时间便能开庭了。

    这年头的刑事审判大多都公开进行,侦探社的三个合伙人还抽空到现场去旁听了其中的第一场,

    威利当时就坐在检察官的身边,身上整齐地穿着侦探社的制服,胸前别着探员的徽章,头发还梳成了大人的模样,不得不说,猛一看还真有点像个正直果决的年轻警员,不愧是侦探社里的“审判”。

    再加上威利的气质其实依旧有点稚气未脱,如果作为律师的话,多少会显得有点“看起来不够专业”,但作为“调查者”和“证人”的话,却意外地会让人觉得“很真诚”,

    至少陪审团里的成员们,似乎大多都愿意相信威利的客观性和公正性,连法官都会在辩方律师挣扎着提出一些抗辩和质疑时,倾向于“驳回”。

    “奇怪了,我记得我在西部看过的法庭审判不是这样的啊……这个案子明明都这么清楚了,怎么检察官还能和那个辩护律师折腾这么久?”

    琳娜听到中间休庭的时候就有点坐不住了,那个黑帮小喽啰的犯罪事实虽然还算清楚,但辩护律师也挺专业,不光是在鸡毛蒜皮的地方反复对证人进行盘问,还跟检察官在法律条文上不断掰扯,

    这一场如果不是威利的“法庭首秀”的话,琳娜这会儿估计早都已经悄然离席。

    韦恩作为有经验的“业内人士”,便给琳娜进行解说:“美利加的庭审制度,从殖民地那会儿就基本成型了。正常的流程就是这样的,西部那边是因为普遍不采信外来歹徒的狡辩,所以有时候单凭镇民的指控就可以进行判决,不太会有律师去专门揪其中的法律细节。”

    伊妮莎对这方面似乎有一定的了解,“现在是陪审团合议的时间,所以按照正常流程,接下来就需要等他们讨论出结果,然后就是法官宣判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韦恩点头,接着补充道,“判断是否‘有罪’的权力,在法律上属于陪审团。法官只能对被裁定有罪的人进行量刑,否则就只能宣布无罪释放。而作为这份权力的对应,陪审团成员们在法庭上通常就不能发言,只允许沉默旁听或者通过法官进行侧面提问。”

    琳娜显然不关心法律细节,“所以他们还需要讨论多久?双方控辩都花了半个上午,陪审团总不至于还要我们等半天吧?”

    “这个可就不一定了……”韦恩挠了挠头发,“美利加几乎所有的州,都需要等陪审团全体裁决一致之后,才能宣判有罪。快的话或许几分钟就能出结果,但陪审团里只要有一位成员的意见不同,讨论就有可能会拖上一整天。

    “这方面没有硬性的时间限制,在有些案子里,由于陪审团一直无法统一意见,但公诉方又很坚决,就有可能反反复复地开庭,一直到起诉方再也拿不出新证据只能撤销指控、又或者被告方明确认罪才会结束。”

    ——从某种意义上而言,有些民意很大的案件最后会被拖得无罪释放,又或者被告方实在承受不了超长期的关押和诉讼、最后只能接受检察官提出的“控辩交易”,根源有一部分就出在这个地方。

    琳娜的表情垮了下来,“区区一个黑帮小角色,都需要搞这么久啊?你们美利加人是没有自己的生活吗?还是说你们喜欢把庭审当舞台剧来看?”

    这句吐槽倒还真是有点一针见血,

    美利加联邦自诩法治建国,此时的美利加人,在参与法律建设方面的积极性,确实也相当地高。

    自愿被登记为“陪审团候选人”其实是没有报酬的,具体会成为哪个案件的陪审团成员,则由法庭方面进行抽选,并不由他们自己决定,最终的陪审团名单还必须经过控辩双方律师的排他性确认、避免判决被其中一些成员的偏见影响,

    所以这几乎就是一项“公益活动”,不仅很难意外获利,反而还需要花费自己的个人时间,以及可能存在的往返开销等。

    但很多美利加绅士依旧非常乐意参与。

    而旁观庭审的“围观群众”往往也确实不少,有些人是和案件中的某一方有关联,有些是记者,有些是想从事律师职业的新人和自学者,不过在其中比例最高的,通常还是过来“纯粹吃瓜”的那些人。

    ——反正就热情得很奇怪,说不定人家真就是过来看大戏的。

    “往好了想,特别重大的案件其实也会是差不多的流程。”韦恩对此也只能摊手,“所以你现在知道我当治安官的时候,为什么喜欢把歹徒交给小镇法官就不管了吧。”

    琳娜的眉头依旧皱着,“我倒是知道你为什么会让威利来负责这事了……等他把那些黑帮成员一个个都起诉完,年纪估计都已经变得跟你一样大了吧。”

    韦恩也没有这么心黑:“这倒不至于……有些案件是可以几个罪犯一块审的。我觉得大概花个半年时间,威利应该就能和检察官把码头区给初步扫一遍、再把其中比较好抓的黑帮成员们都给送进监狱。”

    “那剩下的那些呢?就没办法了?”伊妮莎问。

    “唔……”

    这个问题就连韦恩都很难回答,“再剩下的案子估计就会比较麻烦了……你看就连在提利尔主教名单上的那个詹姆斯·达莫迪,他如果不自己认罪的话,现有的证据其实都未必能审判他。”

    伊妮莎想了想,“所以要是法庭审判不了的话,我们就需要偷偷找机会动手?”

    咦?哎,不是……等等,

    韦恩一下子被伊妮莎问得有点宕机,然后他就感觉自己对猎人协会所维护的“秩序”的定义,似乎存在一点理解上的偏差。

    伊妮莎确实是“老实人”不假,但老实人眼中朴素的“善恶”,好像也和法律意义上的“有罪无罪”不是一码事……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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