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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好规矩再行事


  “先小人后君子”这个道理谁都明白,但在实施起来就不那么容易。比如都是一家人,在利益面前用得着分得那么清楚吗?如果分得那么清楚,岂不是会影响父子、夫妻、兄弟、姐妹情义?

20世纪80年代初香港张祝珊家族财产纠纷案轰动一时。之所以这么轰动,不仅是因为涉资金额巨大,还因为是发生在恪守“同居共财”的叔嫂之间。

张祝珊家族发达于抗美援朝时期,当时由于帝国主义封锁,中国内地急需药品,开药行的张祝珊家族因拥有欧洲药品的代理权而大发横财。后来该家族投资地产,成为在香港名列前10位的超级富豪。

张家虽然处于十里洋场香港,却恪守古老的家规祖训,一家四代几十口人同居一幢五层的楼房,同吃大锅饭,兄弟买一样的衣服穿,媳妇同一日请裁缝上门做花色和款式一样的衣服,而孙辈则同上一所英文学校。总之,一家人同舟共济,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,和和睦睦,堪为家族团结的楷模。

1979年,张家老祖母去世,张家第二代立即产生纠纷。先是围绕着祖屋的纠纷,争斗主角是四叔张玉良和二嫂崔秀英(其夫先老祖母去世),张玉良用暴力的手段将崔秀英逼出祖屋,张氏家族的“同居共财”,首先变成了“分居”。

接着。张家爆出财产纠纷,据律师披露,此时张家财产已逾

80亿港元。张家一直奉行“同居共财”,既然“共财”不成,就“分财”好了。

由于第二代惟一的健在男子张玉良颇有心机,早就把家族财产悄悄转移到自己个人暗地里注册的公司上。家族成员对簿公堂,结果,家族成员共同创造并积累的巨额财富全部为张玉良一人鲸吞。

我们设想,如果张家像外国那样,夫妻间、兄弟间、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,就不太可能发生像张家那样荒唐的事情,至少也不至于被一个人独吞大家共有的财产。这样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在朋友之间。

大家要进行某项生意,共同投资、共同经营,却不把权益划分清楚。大家都想,我们的关系这么密切,到时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是。这必然埋下日后纠纷的隐患。

俗话说:商场无父子。在利益面前,父子都有可能翻脸,何况是朋友!事实上,只要日后情况略有变化,就有可能有福不能同享,有难不会同当,这才真正成了“先君子后小人”了,朋友就会变成仇敌。

因此,在朋友、兄弟、姐妹之间,只要是涉及利益的事情,最好是把丑话说在前面,大家先争议一番,把权益划分清楚,以免日后引发矛盾,甚至拳脚相加,不共戴天。

“先小人后君子”,有可能会使大家当时有小小的不快,但从长远来说,因为大家都有明确的利益,关系还会更加巩固。“先小人后君子”虽是人人皆知的道理,却是生意交往和人际交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的重要谋略。朋友,你若与你的朋友在涉及利益的事情上相处时,还是“先小人后君子”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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