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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章 黄金迷人眼


1637年8月22日,临海港外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雾气,能见度不足千米,使得整个海面呈现出宛如仙境的景象。

    港区内,九艘新华移民船的桅杆刺破薄雾,垂在甲板上巨大帆布也在水手们的号子声中缓缓升起。

    随着船只慢慢驶离码头,船舷滴落的水珠不断坠入海中,惊起一圈圈涟漪,又很快消散在雾气氤氲的水面。

    码头上传来送行的号角声,穿过薄雾,拖着长长的尾音,沉重而悠远,惊飞了几只贴着水面盘旋的燕鸥。

    “其实,临海港每年出海最好的时间是在八月到九月。”李雁山站在孟胜新的侧后,看着逐渐远离的码头,轻声说道:“这个时节,虽然海上也会有雾生成,但相较于六七月份,雾气算是比较稀薄了。”

    “北瀛岛拓殖队每年派往雾岛群岛(今千岛群岛)收集皮毛和探索航线的时候,都会安排在八月启程,然后赶在九月底返回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孟胜新点了点头,随口问道:“那些小岛上设立的据点,所需一切物资仍要从北瀛岛供应吗?”

    “也不尽然,大人。”李雁山回道:“这些小岛上,冬季寒冷漫长,夏季短暂,难以种植小麦、玉米、土豆等之类粮食作物。不过,经过几年开发,有些小岛上栽种了一些耐寒蔬菜,有菠菜、乌塌菜、白菜等,算是为戍守移民提供了一些副食需求。”

    孟胜新听了,微微颌首。

    这片被后世称之为千岛群岛的岛屿,因其所具有的战略地缘价值而受到新华人的高度重视,在北瀛岛拓殖区稍具一定实力后,便迫不及待地派出探索船只,测绘该岛群的地理地形,记录气候和洋流。

    随后,便派出武装移民登岛,建立据点,埋设界碑,宣示主权,从而在事实上将其变成新华“自古以来”的既定领土。

    该群岛西临北瀛海(鄂霍次克海),东接太平洋,由超过六十余个小小不一的岛屿组成,全长一千三百公里。

    这片群岛不仅扼守着北瀛海通往太平洋的咽喉要道,更是东连阿留申群岛、前往美洲的跳板。

    虽然,这里海况极为恶劣,目前不具备通航价值(安全考量),但在未来数百年后,随着航海技术的进步,却是北极航线最为关键的水道(即东北航道)。

    更遑论,这片群岛还拥有极为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毛皮资源,可为新华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。

    截止到去年为止,北瀛岛拓殖队已陆续组织移民登陆临近的赤焰岛(今国后岛)、雾隐岛(今择捉岛)、青沥岛(色丹岛)等南千岛群岛,并建立了拓殖点。

    而北瀛岛拓殖区派出的探索船仍不断向东北海域深入,最远已进抵流鬼国地区(今勘察加半岛),并跟当地的科里亚克人、伊泰尔门人进行了初步接触。

    相信在数十年后,当俄国人也摸到这里后,一定会撞上新华人势力。

    “若是我新华未来的领土能从阿拉斯加向西延伸至楚科奇半岛,那便可以经勘察加直接连同千岛群岛,继而直达北瀛岛。那么,这是不是就能与本土紧密的连接在一起了?”

    孟胜新不由回想起十几天前与卫仲龙之间的一番谈话,嘴角不由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就是不知道,这个时候新华本土那边是否已经探索至阿拉斯加极北之地了。”

——

    9月8日,遂平堡(今阿拉斯加安克雷奇市)。

    黎明的曙光刚刚冒头,一阵狂躁的狗吠声突然响起,瞬间打破了寨子里的平静。

    尚在一栋栋木屋中酣睡的护卫们被吵醒后,先是凝神听了一会外面的动静,随后便很是不耐地将铺盖蒙住脑袋,嘴里还低声恶毒地咒骂着,翻个身继续睡去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哪个天杀的土人这么一大早搅人清梦!

    屋外只是听到狗吠,却未曾有示警的号角声,更没有火枪射击声,那就说明寨子外面多半是来了上门交易的土人,而非一群心怀歹意的入侵者。

    遂平堡是去年六月间才设立的,是北方贸易公司位于新洲大陆最北端的皮毛收购据点,驻守了十八名武装护卫,收集周边土人的皮毛。

    该地濒临遂平湾(今库克湾),东西两侧皆有巨大山脉阻隔,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避风港,风平浪静,是一处绝佳的海上锚地。

    更难得的是,周边地区拥有非常丰富的皮毛资源,尤其是海獭、海豹、狐狸和河狸等动物皮毛,而且因为地理位置更靠近北方极寒之地,毛皮质量堪称上乘。

    他们到来未及半年时间,便吸引了周边数十公里范围内的土人部落前来交易。

    原本冷清的海上泊地,很快便热闹起来,使得遂平堡迅速成为一个繁荣的贸易货栈。

    寨门外,七八个德纳伊纳部落的猎人正等候交易。

    他们带来今夏猎获的珍贵皮毛,海獭皮光滑如绸缎,银狐皮在晨光中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。

    “老规矩,只允许进来三人,其他的在寨子外面等候!”王二麻伸手点了点几个土人,大声地吼道。

    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寨门外回荡,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
    土人闻言,相互对视一眼,推举了三个年龄稍大、经验丰富的猎人,随同新华人进入寨中。

    而剩下的人则老老实实地找了一片空地,席地而坐,并从怀中摸出一块块肉干,使劲地啃嚼着。

    他们是都是来自四十多里外的德纳伊纳部落,为了这次交易,赶了三天的路,穿越茂密的丛林,翻过险峻的山脉,方才抵达这处拥有各种神奇物事的寨子。

    一张平日里不怎么起眼的河狸皮,竟然可以换来一罐有滋有味的调料,三张油滑的海獭皮便能交易一把锋利的小刀。

    若是能猎到一张巨大的熊皮,那便可以获得一口宝贵的铁锅。

    还有尖锐细密的铁针、轻柔透气的棉布、辛辣而热烈的烧酒,以及可以凿穿冬日冰层的铁钎,这些诸多物事,对于常年生活在荒僻而又物资匮乏的极北之地的部落而言,无一不是珍贵无比的宝物。

    “给他们送些水。”护卫队长赵阿三转头吩咐道,眼神中带着一丝怜悯:“瞧他们一个个吃得打嗝连天的!”

    “嘿嘿……”抱着一杆火枪的丁二娃不以为然地说道:“赵头,他们这般吃食,怕是早已习惯了,哪里需要喝水吞咽。你看看他们吃的肉干,还带有血丝,多半还是生的。”

    “就你废话多!”赵阿三白了他一眼,转身朝寨子里走去,“向这些土人示以怀柔,便能对咱们多少保持一点友好态度。他们以后有了什么好玩意,自然就愿来咱们遂平堡交易。咱们初来乍到,跟他们做买卖,和他们搞好关系,才是长久之计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除了皮子,还能有啥好东西。”丁二娃嘟囔着,将手中的火枪放下,提了一个木桶,在大缸里接了小半桶水,便朝寨外土人休息的地方走去。

    “那可说不定嘞……”赵阿三一边走着,一边嘴里嘀咕道:“老子可是听到有人说,南边的高平堡(今阿拉斯加朱诺市)发现了金矿,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要是咱们这边也能发现些什么宝贝,那可就发大财了。”

    三名德纳伊纳猎人扛着一捆捆皮毛,跟着新华人走进寨子,来到库房。

    一名贸易公司的书办在仔细检查了皮毛的质量,不停用手抚摸着兽皮,查看毛色、质地,还不时用尺子测量尺寸。

    检查完毕后,他便开始连笔带划地与对方“讨论”交易商品的种类和数量。

    土人看着库房货架上摆着的一排排商品,眼神中充满了渴望,同时也显得有些纠结,似乎每一样都想要,但他们带来的皮毛数量并不足以换来所有的东西,这让他们陷入了艰难的抉择。

    考虑许久,他们将目光从酒坛上面收了回来,犹犹豫豫地指了指盐巴、香料、铁锅以及小刀、匕首之类的实用商品。

    此时,正值夏季,猎物丰富,盐巴对他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
    这可以帮助他们将吃不完的猎物,用新华人教授的方法进行腌制,能最大程度上将食物的保存时间延长,让他们在食物匮乏的时候,也能有充足的储备。

    而铁锅则可以将食物更快更好地煮熟,而不是像曾经使用的石锅、石瓮那般,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燃料,才能吃上一口热饭。

    至于锋利的刀具,那用处就更大了,在处理猎物时,可以让他们轻易地切割食物。

    有了这些东西,他们的生活将会有极大的改善。

    约莫半个小时,整个交易便已完成,三名土人带着依依不舍的表情,各自抱着一堆交换来的商品,离开了库房。

    这会已经天光大亮,寨子里的新华人正在吃着早餐,空气里飘荡着一股玉米的清香味,引得几名土人不停吞咽着口水,眼神也开始飘忽。

    但新华人似乎并没有留客吃饭的意思,领着他们朝寨子外面继续走着。

    几名土人互相看了看,好像有些后悔没有换一些新华人的食物。

    虽然,那些土豆和玉米并没有肉食那般饱腹充饥,但吃起来还是别有滋味,有种淡淡的甜香味,比生腥的鹿肉要好吃多了。

    “哎,哎……,丁二娃,你屁股着火了,这般猴急模样!”

    一群人刚走到寨门口时,从外面猛然冲进来一人,脚步迅疾,神色中还带着几分狂喜。

    “我发财了!……”丁二娃低呼一声,风一般地蹿进寨子里,连早饭也顾不得吃,径直跑向所居的木屋。

    屋里的同伴都已离开,窗户也都大开着,但仍弥漫着一股男人特有的汗臭味。

    丁二娃唯恐有人闯进来,进入屋中后,用后背死死地顶在门上,嘴中发出剧烈地喘息声。

    半响,心情稍稍平复一点,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两块泛着金黄色的石块,举在眼前,仔细地查看着。

    “乖乖,这是黄金吗?”他的脸上露出贪婪的神情,双手不停地摩挲石块表面。

    这两块石头,是他从寨子外面德纳伊纳人手中获取的。

    当他提着半桶清水给那些席地而坐的土人送水时,他们表达了真挚的谢意,还将自己携带的肉干撕扯下一块,邀请他共同进食。

    这般粗鄙的食物,他自然是不屑去吃的。

    又不是当年前吃不上饭的时候,如何会眼馋这些土人的东西。

    况且,在新华数年后,早已养成了要吃熟食喝清洁热水的习惯,对于这种疑似不洁且变质的食物自是要坚决避免入口。

    待土人一阵牛饮将半桶清水喝完后,他正要提桶走人。

    却在不经意间,发现一名土人吃饱后,正蹲在地上把玩两块石头。

    而这两块石头在阳光下照耀下,竟然显得金灿灿、明晃晃。

    丁二娃的瞳孔骤然收缩,脚步也停了下来,僵在那里不动了。

    他奶奶的,土人手中的石块莫不是两块金子!

    那土人见他盯着自己把玩的石块,便露出憨憨的笑容,并示意可以送给他“玩”。

    丁二娃听罢,迅速地从土人手中接过那两个石块,揣在怀中,朝他拱了拱手,便忙不迭地奔回寨子,连水桶也弃之不顾。

    此刻,在细细看过后,他愈发觉得这两块石头就是金子。

    稍稍掂量了一下,大概有十几两的样子,若是稍加提炼,应有七八两。

    啧啧,要是折算成新华银元,那就是一百多块呀!

    像他们这种公司护卫,每月薪饷,加上边远津贴,差不多有七八块钱。

    若是收到的皮毛数量超过公司定额,那他们还能领到一笔不菲的奖金。

    一年下来,可以拿一百来块钱。

    这搁在新华国内,妥妥的高收入群体。

    没想到,今儿自己从土人那里意外获得两块金子,一下子就赚了一年的薪饷。

    这让丁二娃一时间激动兴奋得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有了钱,就能回到本土娶一个正经的汉家婆娘,还能盖一栋大房子,再向政府申请一份田地,便可美美满满过好日子了。

    “嘶……”丁二娃突然又踌躇起来,“我新华境内流通货币皆以银元为主,禁止私挖炼制黄金,自己这两坨金子要想换成钱,那还得去银行的金银兑换点换成银元,才能在市场上消费。”

    “可问题是,自己如何解释这两坨金子从哪儿来的呢?”

    街市上那些金匠和银匠,可都是在政府那里登记备案过的,对任何不明来历的金银都有义务向警察或者贵金属管理司报告。

    想要套取金银,怕是要担一点风险的。

    自己作为北方贸易公司的一名武装护卫,以职务之便,获取的黄金,按照管理条例,那是属于公司财产。

    一旦被发现了,轻者以私藏公司财物之名被开除,毁了自己的清白名声,重者则有可能以贪渎盗取的罪名被公司治罪,发配矿场或者边远地区服苦役。

    除非,自己能长期将这两块金子揣在怀里,一直捂着不出手,等到政府对金银管制放松后,再行处理。

    那么,这两坨金子要不要交出去?

    哎呀,好纠结!

    这新洲大陆咋遍地都是金子嘞,真他娘的诱惑人!——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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